中省直各有关单位,各市(地)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黑龙江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加大对诚信主体激励力度,褒扬和激励诚信行为,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营造诚信社会环境,我局会同中省直各有关单位,严格以法律法规和国家及我省政策文件内容为依据,编制《黑龙江省守信激励措施清单(2023年版)》(附后),现予印发实施。
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2023年6月20日
相关附件:
黑龙江省守信激励措施清单(2023年版)(发文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