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不断提高信用监管的效能和水平,赋能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黑龙江省黑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措并举强化信用监管,提升主体信用意识。
加强信用归集公示共享,筑牢信用监管基础。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原则,树立“公示即监管”的理念强化经营主体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同时,在注册登记窗口广泛开展诚信宣传,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播放信用修复宣传视频,引导经营主体诚信经营。
完善失信惩戒制度,强化信用监管威慑。发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作用,依法依规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使失信企业在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受到限制和禁止。2023以来全市累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1073户,严重违法失信名单400户。
推进信用修复机制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对自我纠错,符合修复法定条件的经营主体积极引导其进行信用修复,规避失信风险。2023年以来,全市引导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1346户次,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88户。
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效融合提高精准监管效能。坚持行业部门主导、建立健全机制,坚持培训先行、夯实工作基础,坚持目标导向、以实践促提升,坚持协同配合、推动抽查检查规范化、常态化,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覆盖。2024年全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发起任务320批次,抽取监管对象912户,全年工作任务已完成90%。(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