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个人征信修复的咨询? |
留言内容: | 请问关于《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中提到的修复,是否适用于个人征信修复? |
留言时间: | 2025.01.02 |
回复单位: | 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 |
回复时间: | 2025.01.02 |
回复内容: | 您好,《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明确规定了“本办法所称的信用信息修复,是指信用主体为积极改善自身信用状况,在纠正失信行为、履行相关义务后,向认定失信行为的单位或者归集失信信息的信用平台网站的运行机构提出申请,由认定单位或者归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移除或终止公示失信信息的活动”。关于个人征信修复相关问题建议咨询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谢谢您的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