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2-10-21
省委组织部、省营商环境局、省委党校:
为切实做好《黑龙江省公务员诚信教育读本》编撰工作,经有关部门充分研究,特制定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中有关分工做好各项工作,确保《黑龙江省公务员诚信教育读本》编撰任务高质量完成。
黑龙江省“诚信龙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9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黑龙江省政务诚信建设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全面加强我省公务员诚信教育,省“诚信龙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撰《黑龙江省公务员诚信教育读本》,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政务诚信的先导作用,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教育,不断提升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树立政府公开、公正、诚信、清廉的良好形象,建立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加快“诚信政府”建设,打造“诚信龙江”品牌,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持续助力优化龙江营商环境,助力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二、内容和用途
(一)主要内容。读本内容应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要求,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宣传推广各行各业特别是我省涌现出来的诚信典型人物事迹,解读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特别是政务诚信的重要的政策文件、法律法规,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践探索,对公务员、党员领导干部有关政务诚信建设的工作要求,引导广大公务员塑造诚实工作、信 守承诺、诚恳待人的新形象,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凝聚起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强大力量。初稿字数应在11万字以上,定稿不少于10万字。由省“诚信龙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拟定编撰大纲,由编撰委员会审定。
(二)主要用途。《黑龙江省公务员诚信教育读本》主要用于公务员及干部教育培训,以及营商环境建设监督系统有关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三、组织保障
为保障《黑龙江省公务员诚信教育读本》编撰工作顺利实施, 经研究成立编撰委员会。
主任委员:
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张金丰
副主任委员:
省“诚信龙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营商环境局副局长 赵恩泽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副校(院)长 周英东
执行委员: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教育长 阎喜凤
委员:
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干部二处处长 张广友
省营商环境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处处长 潘洪波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教务处长 高原丽
成 员:由省委党校若干骨干教师组成。
编撰委员会下设三个工作组。
(一)读本编撰组。组长由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主任张超担任,成员由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有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有关材料搜集、整理、撰写工作。
(二)推广应用组。组长由张广友担任,成员由省委组织部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读本编撰指导、审核和应用工作。
(三)综合协调组。组长由潘洪波担任,成员由省“诚信龙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负责起草读本编撰工作方案、日常协调、资金保障等工作。
四、时间要求
编撰读本工作要在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编撰阶段。读本目录内容提纲确定后,综合协调组负责协助编撰组开展调研、资料收集、整理,由编撰组起草读本初稿,于2021年10月20日前完成。
(二)征求意见阶段。读本初稿完成后,由综合协调组负责向社会征求意见。编撰组根据修改意见,于2021年11月20日前完成读本初修改完善工作。
(三)审核定稿阶段。由编撰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委员会成员进行审定,于2021年12月10日前定稿。由编撰组负责申请出版书号、印刷《黑龙江省公务员诚信教育读本》,于12月底前交付省“诚信龙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读本版权归省“诚信龙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黑龙江省公务员诚信教育读本》内容涉及面广、编撰质量要求高,各单位要在编撰委员会统一领导下,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按时限高质量完成编撰工作。
(二)积极协调配合。各单位要对《黑龙江省公务员诚信教育读本》编撰工作给予大力支持,按照读本编撰需要,及时提供有关政策文件、典型做法、先进事迹材料等。
(三)加强宣传应用。读本发行后,各单位要积极做好宣传和应用工作,要把读本作为各级公务员培训教材。要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营造我省公务员诚实守信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