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关于加快建设联合奖惩信息管理系统深入开展联合奖惩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0-21

黑龙江省“诚信龙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快建设联合奖惩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深入开展联合奖惩工作的实施意见

黑诚信发20193

“诚信龙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2016]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7]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推进我省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联合奖惩措施落实落地,重塑龙江投资营商新环境,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快建立联合奖惩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联合奖惩系统),深入开展信用联合奖惩工作有关事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联合奖惩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最关键、最有用、最有效的核心机制,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牛鼻子”。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的手段构建联合奖惩系统,是提升社会信用建设科技含量,创新信用监管方式,落实联合奖惩措施的必然选择。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快建立联合奖惩系统,开展联合奖惩工作,对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提高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建设水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市场秩序、提高社会治理能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要正视思想认识和工作站位与先进省市差距,特别是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缓慢,联合奖惩措施碎片化,联合奖惩系统集成建设水平不高,联合奖惩机制仍不完善,信用监管在优化营商环境中作用发挥不够等短板不足,不断增强工作的紧迫感。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守信就是最好营商环境的意识,切实把加快建设联合奖惩系统、深入开展联合奖惩工作作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诚信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塑投资营商新环境的具体措施,打造诚信龙江的实际内容,破解营商环境三最”问题的有力抓手,自觉将此项工作融入到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实践,摆上日程,精心组织,高位推动,抓实抓好。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认真落实政府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导责任,加强建设联合奖惩系统,深入开展联合奖惩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各部门各单位落实联合奖惩措施的主体任,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形成横向联动,纵向贯通,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奖惩机制建设的整体合力。

(二)坚持顶层设计,规划先行。按照“统分结合、共建共享”的原则,以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为抓手,与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同步推进,统一技术标准,统一主体功能,统一管理要求,规划构建联合奖惩的发起、响应、执行、反馈、修复、退出、投诉、异议处理、大数据分析、信用监管等机制的系统应用。

(三)坚持突出重点,鼓励创新。树立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当前危害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失信问题。在统筹推进的同时,鼓励选择重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基础较好的市(地)和单位创新联合奖惩系统应用,先行先试,以点带面,不断深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设。

(四)坚持依法依规,保护权益。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科学界定守信和失信行为,在权限范围内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依法实施奖惩措施。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异议申诉等机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工作目标

以实现联合奖惩系统“自动比对、自动拦截、提示奖惩、自动监管、自动反馈”功能为基础,以建立健全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为目标,实现对行政相对人信用信息逢批必查”“逢办必查”。切实发挥联合奖惩在信用监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2019年底前,启动省联合奖惩系统建设。市(地)要制定联合奖惩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先行组织开展本市联合奖惩工作,将联合奖惩措施应用嵌入本市政务服务网网上可办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流程,其他具备条件的市(地)也可以组织开展本地联合奖惩工作。

2020年底前省联合奖惩系统建成。将联合奖惩措施应用嵌入黑龙江政务服务网网上可办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流程。黑龙江省智慧食药监管平台、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管理信息系统、黑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要增加联合奖惩功能,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完善联合奖惩功能,实现与省联合奖惩系统融合对接。省联合奖惩系统实现与国家联合奖惩系统融合对接。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联合奖惩措施应用全面嵌入本市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流程,实现与省联合奖惩系统融合对接。其他市(地)联合奖惩系统基本建成并将联合奖惩措施应用嵌入本市政务服务网网上可办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流程。

2021年底前,省联合奖惩系统进一步完善省直单位联合奖惩措施应用全面嵌入本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流程,努力实现各审批平台与省联合奖惩系统融合对接。除试点城市外,其他市(地)联合奖惩措施应用全面嵌入本市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流程,各市(地)实现联合奖惩措施应用向县(区)延伸,全面嵌入各县(区)有关部门行政审批工作流程开展联合奖惩措施应用。各市(地)联合奖惩系统实现与省联合奖惩系统融合对接,实现全省联合奖惩一张网。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联合奖惩系统整体设计。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发建设联合奖惩系统有关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做好应用需求分析,分级制定联合奖惩系统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目标、主体功能、建设方式、技术标准、实施路径、资金保障和组织领导等,确保联合奖惩系统有序推进。

(二)落实联合奖惩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触发反馈机制、部省协同和跨区域联动机制、信用信息公示机制、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使用机制、信用红黑名单制度、激励惩戒措施清单制度、信用修复机制、信用主体权益保护机制、跟踪问效机制以及联合奖惩措施应用结果反馈和结果应用等工作机制。同步开展标准规范建设,制定发起响应、信息推送、执行反馈、信用修复、异议处理、大数据分析、信用监管等动态协同工作的规章制度,以及联合奖惩信息查询接口等技术规范。

(三)做好联合奖惩清单梳理工作。按照《全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2019年版》和省联合奖惩备忘录相关联合奖惩措施,根据《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形成行政审批事项和相关激励惩戒措施的一一对应关系,梳理成全面、清晰、准确《联合奖惩事项清单》,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开。

(四)建立联合奖惩对象库。按照《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财金[2017] 1798号)以及相关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开展联合奖惩对象认定,及时归集联合奖惩对象名单信息入库。

(五)加强合规合法性审查。各成员单位要修订重点事项办事指南,做好联合奖惩措施事项嵌入办事指南的规范性审查工作和对实施联合奖惩措施进行合法合规性指导和审查工作。

(六)推动联合奖惩系统嵌入业务流程。根据业务办理流程和办理系统类型,确定信用信息查询和联合奖惩措施应用的嵌入环节和嵌入方式,将查询行政相对人信用信息、实施联合奖惩措施作为必要环节嵌入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事项信息化办理流程,实现“信用奖惩、自动搞定;信用监管、自动推送”。

(七)认真做好日常管理工作。要强化应用体验,不断完善联合奖惩系统功能。组织开展联合奖惩系统使用相关业务培训。加强联合奖惩系统应用的监测管理,推动联合奖惩措施落实。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大对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宣传报告和案例剖析力度,弘扬诚信价值观,形成人人诚信的良好氛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市(地)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开展联合奖惩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分管领导牵头的工作推进机制,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细化任务,倒排工期,精心组织实施。省、市(地)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建立健全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遇到问题,统筹推进工作落实。

(二)加强资金保障。各级政府要将联合奖惩系统建设所需资金纳入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预算,做好经费统筹管理使用,确保按时完成联合奖惩系统建设任务。

(三)加强督办考核。省、市(地)诚信建设工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联合奖惩系统建设工作的指导督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将相关工作纳入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目标考核的内容,强化工作落实。

 

黑龙江省“诚信龙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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