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说明: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 35 号) 精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以归集的市场主体公共信用信息为依据对市场主体作出公共信用评价。评价结果将推送至相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商会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中参考使用,并依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市场主体可通过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自主申报荣誉奖励、慈善捐助、志愿服务和信用承诺等自身良好信息,经确认后作为评价依据使用。
2、需上传的附件:一、社会法人自主申报承诺签字盖章扫描件;二、自主申报内容佐证材料。
3、模板下载:自主申报信用信息承诺书模板.pdf